自發電自交易!“智慧能源”新型售電市場將至
在過去一年里爆發式發展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在新年伊始再次迎來發展的利好消息,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正成為行業及市場的新期待,新型售電
在過去一年里“爆發式發展”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在新年伊始再次迎來發展的“利好消息”,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正成為行業及市場的新期待,新型售電市場離我們越來越近。

電力與人們的生活精密相連,2018年新年伊始,分布式光伏發電就迎來了發展的利好消息。
不論是普通老百姓還是大中小型企業,只要擁有建筑屋頂就可以利用光伏進行發電,實現電力的自發自用和自由交易。在過去一年里“爆發式發展”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在新年伊始再次迎來發展的“利好消息”。
從2017年年末到2018年年初,為加快推進分布式能源發展,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先是發布了《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決定組織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不久后,又發布了《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補充通知》,不僅對試點組織方式及分工、試點方案內容要求、試點方案報送等作了說明,還明確了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時間安排:各地區最遲均應在2018年7月1日之前正式啟動。
兩部委的兩次發文,讓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成為行業及市場的新期待,分布式光伏發電將打破中心化、集中式的電力供應模式,新型售電市場離我們越來越近。
分布式光伏:未來的“重心”
分布式光伏發電目前應用最廣泛的就是建在城市及鄉村建筑物屋頂的光伏發電項目。安裝在屋頂的設備系統,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就近發電、就近并網、就近轉換、就近使用,不僅具有能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低等優點,同時還有效解決了電力在升壓及長途運輸中的損耗問題,是一種很好的新型能源利用方式。
分布式光伏發電分為工商業分布式和戶用分布式,工商業分布式光伏起步遠遠早于戶用分布式光伏,確切地說,戶用分布式光伏市場在2017年才出現“爆發式”的發展。
《2017中國戶用光伏市場調研報告》相關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戶用光伏約為兩萬套,2016年達到近15萬套,2017年預計達到50萬套。另一組數據則來自企業,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全國市場上共有超過30家戶用系統品牌,設備企業包括漢能、天合、晶科、協鑫、陽光、阿特斯等,投資企業則以中民智薈、正泰、航天機電等為代表,也有EPC企業,例如特變電工、晴天科技、比高等,一個從龍頭光伏企業到小型經銷商,再到居民家的“全民光伏”市場逐漸形成。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眾多民企以外,中環等大型國企、央企也正式進入或有意進入戶用分布式光伏市場。
不斷增長的數字背后,則存在著一個現實問題——不平衡的市場。從《2017中國戶用光伏市場調研報告》中可以看到,在去年戶用光伏的增長中,浙江、山東、河北新增占比超過50%,相比較之下其他地區的數量則非常有限。對此,廈門大學管理學院“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認為,物理空間限制將成為制約分布式光伏發電的一大因素,特別是我國的一些大城市,建筑物不像國外那么分散,緊密的建筑物分布空間,勢必將影響分布式光伏發電設備的安裝及使用。
當然,從2017年一系列政策的出臺,能夠看到國家對分布式光伏發展的導向與支持。
《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指出,到2020年年底,國內太陽能發電裝機要達到1.1億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裝機要達到6000萬千瓦以上。這意味著,未來幾年的發展重心都將集中于分布式光伏。
《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規定,分布式發電可以有部分售電收入轉付給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由此,分布式發電領域將成為配售電公司重要的投資標的。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提出完善可再生能源價格機制,“2020年實現風電與燃煤發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上網電價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這將為打開工商業分布式的新局面打下基礎。此外,該《意見》還提出,“開展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探索通過市場化招標方式確定新能源發電價格”。由此可見,更好地完善價格機制,從而減少新增補貼資金需求,才能促進新能源全產業鏈的健康有序發展。
2017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提出,“2018年1月1日以后投運的、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即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7元(含稅)。”這與之前業內人士普遍猜測的補貼降低至0.35元相比,更樂觀一些,從側面也可以反映出國家仍然鼓勵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發展。“盡管政府支持的態度很明顯,但是實際的限制還有很多,除了剛剛說的物理空間的制約,還要期待技術的突破以及其帶來的太陽能成本的降低等等。”林伯強表示,受到這些因素的影響,未來一段時間內,分布式發電市場化進程仍然會比較緩慢,或者說仍將局限在一定地區內,對整體電網的沖擊非常有限。
“智慧能源”不容錯過
不可否認,分布式光伏發電在我國一些地區發展迅速。在兩部委的《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和《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補充通知》發布之前,我國對于分布式標準并沒有統一的定義,例如國家發改委的定義是按照裝機容量,而國家電網則按并網容量來計算,標準的不統一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行業的發展。
《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的發布,解決了這一問題,其中既規定了分布式的容量,又明確了接網的電壓:單體項目容量超過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接網電壓等級不超過110千伏且在該電壓等級范圍內就近消納。“項目容量被放大至50兆瓦,接入電壓等級最高可達110千伏,更多的項目可以符合要求進行分布式交易。”業內專家表示。
與此同時,《通知》還明確了分布式發電交易的三種交易模式:直接交易、電網代售、標桿收購。業內專家認為,雙邊結算不通過電網,可以重新定義電網的角色,這是非常關鍵的一步。“國家能源局要先通過試點方案,讓電網能夠代收電費,并且允許隔墻供電,以此突破收費難。”
有業內人士表示,全國分布式戶用規模2018年預期在80萬套以上,在分布式光伏市場得到進一步規范的同時,一批戶用企業將脫穎而出。事實上,一些光伏龍頭企業正在緊鑼密鼓打造自身的戶用光伏品牌,紛紛推出家用系統,以期率先打響品牌。對于用戶來說,使用體驗或許是衡量分布式光伏發電優劣的重要標準。隨著市場發展,國內電力市場將從傳統的高度一體化市場走向一個全新的開放市場,電網接入開放、電價競價透明、打破輸配售垂直一體化、電網收取接入和輸送過網費都將變為現實。隨著市場的開放,消費者用電將從過去的沒有選擇到有多種選擇,所需要的也不再是簡單的電力供應。普通居民用戶需要的是智能家庭電力整體解決方案以及配套的多層次電力產品和服務;用電企業所需要的則是具體的節能和能效管理方案。對于傳統光伏發電企業來說,如何抓住“智慧能源”的機遇,實現企業發展轉型,是未來一段時間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之一。
“從長遠趨勢看,作為清潔能源代表的分布式發電必然是發展重點。我想,技術進步快一些,分布式的發展就會快一些。”林伯強表示,“技術進步、物理空間限制,這些問題不是單靠電力市場改革就能解決的,也需要更多的智慧和時間。”
原標題:自發電自交易!“智慧能源”新型售電市場將至

責任編輯: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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