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電價差拉大后,儲能投資收益會怎么變?
近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中,明確指出要“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如同人們關心儲能系統成本一樣,峰谷電價作為影響用戶側儲能收益率的關鍵因素,它的任何風吹草動都會影響到這個市場的規模體量。
我們嘗試對峰谷電價差調整前后的儲能投資收益進行了測算。
儲能收益基于度電收益和度電成本的差值。以東莞用戶為例,東莞市大工業峰平谷電價分別為每度電1.0348元、0.6393元、0.3351元,度電收益最多也即峰谷價差接近7毛,峰平價差3毛多。
影響度電成本(系統造價 / 充放電的電量)的關鍵變量包括電池系統成本、電池循環壽命、每天充放電次數,投資前需要做一些基本的假定。
例如,小型商業儲能對于用地的限制,使得其更加偏好能量密度更高的鋰電池儲能系統。據悉,目前鋰電池儲能系統成本約200萬 /1MWH(0.5MW)。
例如,從下面圖1和圖2的對比可知,若要投資用戶側儲能項目,對于兩充兩放的放電策略可能會更加偏好,它從第五年開始度電成本就小于峰谷價差了。若還考慮上財務成本,目前社會融資的平均成本在7%以上,據測算真實貨幣增速已經不到7%,在企業還債壓力下,兩充兩放充放電策略回收成本速度更快,必將更受青睞。
(圖1:兩充兩放策略下每年度電成本)
(圖2:一充一放策略下每年度電成本)
然而這是基于電池生命周期為8年(也即循環次數要達到5280次)的測算。從下面的圖3看出,若以項目周期10年(也即循環次數要達到6600次)計算,項目投資收益率(IRR)也僅為1.5%,按照行業現在普遍推行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用戶分成10%后,IRR約為0.5%。這個收益率顯然不具備吸引力。
況且一直以來,循環次數是個謎,還沒多少投運時間夠長的儲能電站可供參考數據。
拉大峰谷價差對于度電收益有著直接影響。在整體電價不變或者波動很小的前提下假定拉大峰谷差,不考慮峰谷時段的變化,保持現狀,平段不變。當前東莞的峰平谷電價比價為1.65:1:0.25,主要是根據(1.0348-0.0309):(0.6393-0.0309):(0.3351-0.0309)計算出來的。當前的峰谷比例為1.65:0.25=6.6。當峰谷比例拉大到= 1.75:0.25 = 7倍,峰平谷電價分別為1.0956、0.6393、0.1830。峰谷電價差超過9毛。峰谷、峰平平均價差接近7毛。
從圖4看出,拉大峰谷電價比例從6.6倍拉至7倍后,IRR從0.5%提升至6%。
(圖3:峰谷價差沒拉大前的投資收益)
(圖4:峰谷價差拉大后的投資收益)
若當系統成本繼續下降到150萬/MWH時,項目投資收益率會達到15%;但用戶的吸引力還不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將是主要投資方式。由于競爭激烈,用戶分成比例提高那是必然的,投資方的收益率會被限制在9-10%。如下圖5和圖6所示。
(圖5:峰谷價差拉大后、且儲能系統成本降低為180萬元/MWh的投資收益)
(圖6:峰谷價差拉大后、且儲能系統成本降低為150萬元/MWh的投資收益)
然而通過下面圖7、圖8、圖9的對比,部分用戶在拉大峰谷價差后,電費可能會增加。
假定兩種調整方案,峰谷比例分別為7倍和6倍。
調整方案1 : 峰谷比例 = 1.75:0.25 = 7;峰平谷電價分別為1.0956、0.6393、0.1830。
調整方案2: 峰谷比例 = 1.80:0.30 = 6 ;峰平谷電價分別為1.1260、0.6393、0.2134。
兩種方案下,峰谷電價差都超過9毛。峰谷、峰平平均價差接近7毛。
(圖7:調整前A、B兩企業的總體電費)
(圖8:按照方案1調整后A、B兩企業的總體電費,A升了B降了,總體降了)
(圖9:按照方案1調整后A、B兩企業的總體電費,A升了B也升了)
因為只考慮兩個用戶樣本,峰谷價差調整估算結果不能成為依據。
本文節選自作者《用戶側儲能開發投資需要解決的幾個問題分析》一文,獲取完整文章可關注作者公眾號(ID:新能源李歌)。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