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協同利用需求側資源
——《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2023年版)》 《電力負荷管理辦法(2023年版)》解讀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部門發布《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2023年版)》《電力負荷管理辦法(2023年版)》。兩個辦法指出,將需求響應作為電力負荷管理的重要措施,發展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強化電力負荷調控管理能力,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確保能源安全。
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必要性
一是激發需求側資源調控潛力,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在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要求下,發揮電力需求側管理作用,增強電力安全保障能力已成為用電管理的主要任務。一方面,需求響應主體范圍較廣,包括各類經營性電力用戶、非經營性電力用戶以及綜合能源用戶。通過擴大參與主體范圍,可以更好地調動需求側資源的潛力,提高電力市場靈活性。另一方面,通過經濟激勵等手段,可以激發需求側資源靈活性,引導電力用戶自主優化調節電力負荷,滿足電力系統穩定運行的需求,例如,以價格激勵形式,向可調資源與可控資源發布邀約,激勵用戶在電力供應緊張時減少用電,保障電力系統的靈活性。
二是強化電力安全底線思維,保障電力系統供需平衡。隨著用電負荷的不斷增加,尤其在夏季高溫和冬季寒潮等尖峰時刻,電力需求呈現明顯的高峰,嚴重威脅到電網安全穩定。因此,為了保障用電穩定性,需要強化電力安全思維,將電力安全作為首要目標,加強對電力系統風險的認知和應對能力。同時,亟須通過強化電力負荷管理的規范性、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合理性,來提高電力系統供需平衡能力,例如引導居民用戶在高峰時段采取節能措施,有效減輕電力系統的負荷壓力,降低系統整體運行風險,提供可持續、高質量的電力服務。
三是拓展電能替代新格局,實現節能減排降碳協同增效。立足電力供需現狀,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在終端能源消費環節實施以電代煤、以電代油等措施,拓展電能替代的范圍和深度,將更多的能源消費轉向綠色能源,減少對煤炭和石油等傳統能源的依賴,響應國家節能減排的號召。同時,通過電能替代的方式,促進綠色電力供需協同互動,在減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同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現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雙贏。
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的核心要求
一是優化需求響應機制,確保市場化需求響應高效運行。為加速源網荷儲協同互動,全面推進需求側資源參與電力市場常態化運行,兩個辦法均再次定義了需求響應,明確指出需求響應將作為削峰填谷、電網調控、電力保供的重要方式之一,并提出建立并完善與電力市場銜接的需求響應價格機制。根據“誰提供、誰獲利、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統一、規范電力負荷管理責任主體權責,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通過實施尖峰電價等手段提高經濟激勵水平。鼓勵需求響應主體參與相應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容量市場等,按市場規則獲取經濟收益。
二是提高有序用電標準,強調保供底線,確保民生與關鍵用戶用電。為滿足供需平衡,需要不斷提高有序用電標準,以保障電力安全穩定運行,確保民生用電。《電力負荷管理辦法(2023年版)》從實施執行層面進一步科學規范有序用電全流程,指出按照先錯峰、后避峰、再限電的順序安排電力電量平衡,并提出不得以國家和地方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的名義對用能企業、單位等實施無差別的有序用電。
三是強化系統支撐建設,推動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升級與應用。為輔助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確保負荷管理工作的平穩實施,提出了建設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用于對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等開展負荷信息采集、預測分析、測試、調控、服務。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可以提高對負荷的精確測量、監控和預測能力。通過引入先進的監測設備和數據分析技術,系統能夠實時獲取負荷信息,并對負荷變化進行準確預測。這樣的能力提升將有助于更精細化、靈活化地負荷調度,滿足市場需求和保障電力供應的穩定性。
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可行方向
一是從工作機制上,拓寬需求響應主體范圍,實現需求側資源多級協同。在傳統的電力系統中,需求響應參與主體與資源挖潛不足,導致資源利用不充分,無法實現最優的協同效應。因此,需拓寬需求響應主體范圍,促進實現需求側資源的多級協同。可以持續深化建立綜合平臺,通過建立統一的綜合平臺,整合各類需求響應主體,實現資源的集中管理和調度,提高協同效應。另外,對于已提及的需求響應資源庫建立,還需推進其規模化發展。由于需求側有著大量分散的、輕量的、個性化資源,存在個體障礙、時段局限、功率變化等不確定性因素,精準調控的難度高于供電側。不確定性源荷資源的大規模并網,會對電網的調控方法和運行特性產生影響,同時也會加大對新能源出力和負荷響應進行短期精準量化和平衡控制的難度。擴大需求響應資源庫建設,能夠增進供需雙側的高效互動。
二是從市場上,充分發揮需求側資源市場調控作用,實現電力市場常態化運行。充分發揮需求側資源市場調控作用,是實現電力市場常態化運行的關鍵。這種調控作用有助于提高電力市場的可靠性、穩定性和經濟性,推動電力市場的可持續發展,適應能源轉型和電力體系變革的需求。因此,深入研究和有效實施需求側資源市場調控機制,對電力市場的常態化運行具有重要的學術和實踐價值。可以制定健全的市場規則和機制,包括市場準入、交易機制、收費機制等方面,以確保電力市場的公平競爭和有效運行。同時,建立完善的市場監管機制,加強對市場參與者的監管,以促進市場的常態化運行。另外,還需持續推動需求側資源多樣化發展,鼓勵和支持不同類型的需求側資源參與市場,包括工商業用戶、居民用戶和分布式能源等。通過多樣化的需求側資源參與,實現電力市場供需平衡和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市場的靈活性和效率。
三是從技術上,推進新一代需求側管理技術創新與應用,實現規模化調節技術支撐。電力需求側管理結合需求響應、電能替代、節約用電、綠色用電、智能用電等領域技術,可以實現電力消費的智能化和電力利用效率的提升。通過需求響應技術,可以根據電力系統的供需情況,調整用戶的用電行為和用電時間,以適應電力系統的負荷變化。電能替代技術可以通過推廣電力替代傳統能源的方式,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降低碳排放。節約用電技術則著重于優化能源利用,減少能源浪費,例如采用高效節能設備和能源管理系統等手段。綠色用電則強調使用清潔能源發電所產生的電力,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智能用電技術則通過智能電表、智能家居設備等,實現對電力消費的智能化管理和控制,提高用電效率并降低能源浪費。同時,利用新型儲能技術、虛擬電廠、車網互動、微電網等創新應用,可以實現電力的靈活調度和能量的有效儲存與利用。此外,借助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如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通信和人工智能等,可以實現電力消費的智能化管理和監控,提供精確的能源數據和預測模型,為電力系統的規模化調節提供技術支持。(作者/單位:曾鳴 王永利 華北電力大學)

責任編輯: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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