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標桿上網電價退出歷史,全面競價上網時代來臨
中國風電項目建設將迎來更加激烈的競爭。
從5月18日起,尚未印發2018年風電度建設方案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增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和未確定投資主體的海上風電項目,將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
5月24日,國家能源局官網發布的《關于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下稱《通知》)做出上述要求。這也意味著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時代的告終,風電平價上網已經到來。
《通知》顯示,已印發2018年度風電建設方案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已經確定投資主體的海上風電項目,2018年可繼續推進原方案。但從2019年起,新增核準的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和海上風電項目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
除了分散式風電項目可不參與競爭性配置,逐步納入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范圍。
隨該《通知》一起發布的還有《風電項目競爭配置指導方案(試行)》(下稱《指導方案》) 。其中明確的原則之一是,所有參與競爭配置的項目必須以電網企業投資建設接網及配套電網工程和落實消納為前提條件,確保項目建成后達到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或棄風率不超過5%)。
《指導方案》表示,實行競爭配置的方式,是為了促進風電有序規范建設,加快風電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和市場化發展,按照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總要求。
對于競爭配置程序,《指導方案》將其分為六步: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制定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市(縣)級能源主管部門推薦項目;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評優;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公示結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公布競爭配置結果;向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抄送電價信息。
各省能源主管部門制定的競爭配置辦法,應包含項目方案及技術先進性、前期工作深度、上網電價等競爭要素。
《指導方案》指出,不論采取何種基于市場競爭的配置方式,均應將上網電價作為重要競爭條件,所需補貼強度低的項目優先列入年度建設方案。企業承諾的上網電價不應高于項目所在區域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
根據中國風能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除港、澳、臺地區外)新增裝機容量19.66GW,同比下降15.9%;累計裝機容量達到188GW,同比增長11.7%,增速放緩。
2018年以來,風電行業利好政策密集釋放。此前業內認為,2018年風電行業或將迎來新增裝機拐點。
3月,國家能源局發布《2018年度風電投資監測預警結果的通知》,將去年為紅色預警的內蒙古和黑龍江轉為橙色,寧夏則轉為綠色,"三北"部分地區風電投資得到解禁。
隨后,國家能源局還下發了《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旨在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解決當前的棄風、光和限電問題。
統計數據顯示,1-3月,全國風電發電量97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9%;全國風電利用小時592小時,同比增加124小時;全國棄風量91億千瓦時,棄風率8.5%,同比下降7.9個點,全國棄風電量和棄風率"雙降",消納問題得到大幅改善。
在國家能源局今日下發的《通知》中還表示,要嚴格落實規劃和預警要求,將消納工作作為首要條件,嚴格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積極推進就近全額消納風電項目等。

責任編輯: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