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系公司歸屬權迷霧 華為屬于誰
從今年開始,曾經盡享華為管理紅利的內部員工卻開始紛紛表達出對未來的憂慮。記者宿藝曾在其文章《華為員工開始反思虛擬股》中,也提出疑問,華為試圖捆綁住員工、號召“共同奮斗”的虛擬股配售制度已經暴露出企業(yè)治理層面的眾多問題。在未來幾年內,華為高速增長的“黃金時代”就將結束,虛擬股為員工帶來的利益將大打折扣。
虛擬受限股,帶給華為大部分基層員工的,不只是對于分紅回報的預期,也包括了和公司的深度捆綁。然而,由于電信設備市場趨于飽和,在一片紅海之中,員工對未來之慮也可以理解。按照部分媒體的評論,“乃至在企業(yè)遇到危機時,替華為充當炮灰的很有可能就是自己的員工”。
除此之外,華為歸屬的問題早就成為其內部員工和媒體討論的高壓線。
毫無疑問,華為已當之無愧是中國最偉大的民營科技企業(yè)之一,而華為模式本身,也已非常具有研究價值和案例剖析價值。歸屬權和虛擬股的員工之憂,更讓“華為式管理”成為本土民企管理模式極特殊案例。
如果說華為早期采取相應的管理制度,是出于解決民營企業(yè)貸款困難、吸引高級人才在特殊中國國情下的特殊選擇,那么,當企業(yè)規(guī)模逐漸壯大,現(xiàn)代企業(yè)管理成為主流的當下,這樣的模式是否還能夠適合企業(yè)的生存法則?這也恰好是華為員工普遍憂慮的大背景。而公司內外流傳的各種華為接班問題、歸屬權問題,都給華為系公司蒙上了更為撲朔迷離的色彩。
華為的歸屬問題,長期以來是一個神秘的話題。
不僅這種話題在華為內部不做討論,即便在媒體上,也很難見到比較清晰的梳理。原因在于,有關整個華為體系下各個公司的歸屬權問題,長期以來就一直隱藏于從不公開的文檔和條款之中。
神秘的法人股
華為最為主要的實體公司,便是外界所熟知的“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技術”)。
成立于1987年的華為技術,早期持股股東均為法人股(分別為深圳市華為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華為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工會、深圳市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工會)。
2001年,任正非作為自然人股東,出現(xiàn)在華為技術的持股股東名單中(另一股東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2003年3月14日,深圳市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并成為華為技術的持股股東,任正非退出華為技術自然人股東,取而代之的,則是當時華為負責財務的執(zhí)行副總裁紀平,以象征性的萬分之一比例,和華為控股一起,成為華為技術的持股股東。
這種臨時性舉措,也成為后來 “紀平曾經是公司自然人股東之一”(惟一曾經擁有和任正非同等意義身份的象征)傳聞的來源。而事實上,這僅僅是因為華為控股股東變更過程中的插曲而已。
紀平作為自然人持股,開始于華為控股成立,結束于2004年12月,任正非再次成為華為技術自然人股東。自2004年至2008年,任正非同時擁有華為控股和華為技術的自然人股東身份,而到2008年5月,華為控股開始單獨100%持有華為技術法人股權,而任正非則成為整個華為集團,唯一作為自然人股東的人。(見表: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股東注資及持股轉變。)
甚至華為董事長孫亞芳,也不能享有這種獨一無二的權利。更甚至于,身為總裁的任正非,擁有對董事會決議的一票否決權,這和任正非倡導的公司現(xiàn)代管理制度相比,形成了鮮明對比;能夠讓這種“一票否決權”合理化的理由,就包括了獨一無二的自然人股東身份。
但是,公開化的“惟一自然人持股人”身份,只是表明了任正非在整個華為集團獨一無二的地位;而要擁有任何時刻都能掌控華為的能力,顯然仍然需要從法律層面入手。
華為屬于誰?
盡管華為多年來,一直對內部員工進行配股,但這些股票并非真實存在。2003年,一份廣東省高等法院的判決,確定了華為員工持有的股票,僅僅屬于“虛擬受限股”,即該股份在法律意義上和公司所有權毫無關聯(lián)。而能夠決定華為集團歸屬的,仍然在于任正非持有的自然人股份,已經“華為控股工會委員會”所持有的近99%的法人股股權。
對于任何公司,無論上市與否,股權和利益最終,都可以歸結到個人占有的比例和份額。而“華為控股工會委員會”所持有的華為技術近99%的股權,又屬于哪些人呢?
值得關注的話題是,盡管任正非于2012年9月曾明確表示,“華為不開放就要死亡”,但在任何場合,華為董事會,乃至任正非本人,從未就“華為究竟屬于誰”有過表態(tài)。
事實上,華為控股作為商業(yè)機構,在工商行政部門的備案,僅限于公司章程。而“華為控股工會委員會”所持有的華為技術99%法人股,利益上如何分配,其真相則記載于“華為控股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章程”條款中。
然而,即便是華為的高級副總裁們,也從未見過這份神秘的文件。“華為控股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章程”就如同武俠小說中神奇的武功秘籍一般,能夠見到這份文件的人,往往意味著最有可能參與到利益分中。
這也是每年有關華為配股和分紅確定,不是經過董事會討論,而僅限于任正非和孫亞芳,以兩個人規(guī)模的“股東代表會”來決定的原因。
去家族化?
2013年3月30日,任正非在華為控股持股員工代表大會(該會并非前文的“股東代表會”)上表示,“公司不是我一個人的,因此接班人不是我說了算,而是大家說了算。”
然而,任正非至少在2017年以前,仍然擁有“一票否決權”,這意味著在這一時間點之前,即便任正非的決定不能在華為內獲得支持,但他仍然否決任何其他可能。
“華為的很多東西,都是依托一些參照系的變異。例如《華為基本法》的出臺,其實就是依托1990年代的《香港基本法》,而華為最高層的“自律宣言”,則是借鑒同時期實施的國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而工會委員會持股,也可以完全視作是華為內部的所謂‘全民所有制’或者‘華為小國資委’。”一位前華為高管如此評價,“唯一不同的,便是一票否決制,只有任正非擁有,而其他董事會成員沒有,這是和國家當前的政治治理結構最大的不同,更類似于1979年以前的中國。”
這也是業(yè)界理解的,任正非推崇和類似于毛澤東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盡管任正非表示,公司接班人“是大家說了算”,但在具體過程上,表現(xiàn)卻耐人琢磨。
2011年4月,華為總裁任正非和公司高層召開“如何與奮斗者分享利益”座談會時表示,將于2012年減持部分股票,然而結果并非如此。
雖然個人占股比例,由原先的1.3%降低到1.18%,但導致這一變化的,僅僅是因為華為增發(fā)虛擬股獲得的資金,導致華為控股總股本金額上升,進而拉低了任正非個人的持股比例?截至2013年10月,雖然任正非作為自然人股東,在華為控股的出資金額并沒有任何變化。
而另一方面,2010年10月,有傳聞稱,因為董事會表決阻止任平(任正非之子)進入董事會,華為董事長孫亞芳面臨出局危機。隨后,任正非11月借內部視察講話方式,對外界澄清,并無趕走孫亞芳意圖。
最終的結果是,2011年,孟晚舟(任正非之女)成為華為控股董事會常務董事,并擔任華為集團CFO一職。
而任樹錄(任正非之弟),則同樣位列華為控股董事會中,擔任監(jiān)事一職。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jié),是深圳慧通商務有限公司(簡稱“慧通”)。這家公司同樣由華為控股全資控股,主要業(yè)務便是面向華為集團旗下其他公司進行勞務派遣。任樹錄曾擔任過慧通董事長,而孟晚舟也曾經是慧通的董事。2013年開始,任平開始擔任慧通總經理。實際的情況是,早在2011年開始,未曾入選華為控股的任平,就已經是慧通日常運營的直接控制人。
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股東注資及持股轉變:


責任編輯:何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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