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象州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方案有關意見 建設分布式光伏3000千瓦 幫扶4883戶
來賓市發展改革委,扶貧辦:
報來《關于審核象州縣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光伏扶貧項目實施方案的請示》(來發改能源報〔2017〕18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有關意見如下:
一、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發改能源〔2016〕621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意見>的通知》(桂辦發〔2017〕24號精神,加快推進我區貧困村脫貧攻堅,在象州縣組織編制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的基礎上,經自治區能源局會同自治區扶貧辦聯合審核,象州縣具備實施條件。
二、象州縣利用石龍工業園區標準廠房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1個,裝機容量為3000千瓦,惠及33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的4883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詳見附件。
三、市發改部門和扶貧部門要督促象州縣健全光伏扶貧項目管理機制,做好扶貧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按照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和出資證明,盡快落實建設資金和建設場址條件,及時辦理項目備案等手續,爭取早日建成發揮扶貧效益。
四、象州縣應按照國務院扶貧辦《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管理辦法》要求,制定村級電站項目收益分配方案,并加強工作指導、監督檢查,確保收益分配公平公正公開、合法合規合理。
五、電網公司對光伏扶貧電站要盡快制定接入系統方案,落實有關工程建設投資,按照綠色通道高效辦理接網手續,確保接網工程與光伏扶貧項目同期投入運行。
六、市發展改革委和扶貧辦要加強對象州縣光伏扶貧電站后期的管理和信息報送工作,并按要求及時在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和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上填報工程建設進度、運行和扶貧收益分配相關信息。
附件:象州縣光伏扶貧實施方案項目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
2018年3月21日

責任編輯:蔣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