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之后一片狼藉:光伏企業尚有一線生機?
政策并非一味嚴苛
“531”新政被稱為“史上最嚴”并未有絲毫夸張,規模指標的嚴控直接將2018年下半年的光伏市場打入冷宮。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在規模嚴控的同時,也有其他的幾個政策利好值得注意。這幾個政策雖然不能“起死回生”,但卻從宏觀上對光伏產業的發展有重大的意義。
1、綠證或可以一定程度上代替補貼
第一就是綠證+可再生能源配額強制考核辦法,綠證是2017年7月正式啟動認購的電力證書,一個綠證即代表1MWh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購買一個綠證即代表著消費了1MWh的綠色電力。目前的綠證分為風電綠證、光伏綠證兩種,其中風電綠證一般為200元/個左右,而光伏綠證一般為500-700元/個,綠證并不能進行二次交易。購買綠證除了證明自身有較強的社會公德心之外,購買者得不到任何實際的好處。這就造成了綠證自啟動認購以來,市場反應寥寥。
根據國家能源局公布的數據,截至2018年6月10日,已累計出售綠證27250個,其中風電綠證交易量為27101個,平均交易價格為184.2元/個,光伏綠證交易量僅149個,平均交易價格為668.3元/個。
接近一年的時間賣出去27250個,看起來好像還蠻不錯的樣子。可是截止目前,風電+光伏綠證總共核發了2242萬個,賣出去的只占其中的0.12%。其中光伏的只賣出149個,這樣的交易量可謂慘不忍睹。
資本市場是一個以利益為基本驅動力的市場,在綠證的自愿認購中,購買者得不到任何實際上的利益,僅憑社會公德心以及消費綠色電力的情懷,是無法催動其交易量的。但是如果配合可再生能源配額強制考核辦法,一切都會不一樣了。
長久以來,可再生能源的消納都是制約其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大量的棄風棄光不但造成了巨量的能源浪費,而且嚴重打擊了光伏、風電的投資熱情。而所謂可再生能源配額強制考核辦法,即將可再生能源的消費從自愿性質變成強制性質,要求相關單位、機構、企業等主體必須要消納一定量的可再生能源,即配額。達不到配額的單位或者企業將承擔相應的懲罰和責任。那可再生能源配額強制考核辦法和綠證又是怎么掛上關系的呢?這與光伏發電的補貼又有什么聯系?

責任編輯:蔣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