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榆林電網再降電價:工商業電價和輸配電價同步降低2.14分/千瓦時
陜西省物價局日前發布了《關于調整榆林電網電力價格的通知》,將國家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到16%騰出的電價空間和期末留抵稅額一次性退返騰出的電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榆林電網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和輸配電價,每千瓦時平均降低2.14分,調整后的榆林電網銷售電價表和輸配電價表分別見附件1和附件2。省電力公司與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榆林電網躉售電價每千瓦時相應降低0.07分,降低后的躉售電價為每千瓦時0.4346元。以上價格調整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詳情如下:
陜西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榆林電網電力價格的通知
陜價商發〔2018〕56號
榆林市物價局,神木市、府谷縣物價局,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省電力公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報告》關于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下降10%的目標要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73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調整榆林電網電力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和輸配電價
將國家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到16%騰出的電價空間和期末留抵稅額一次性退返騰出的電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榆林電網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和輸配電價,每千瓦時平均降低2.14分,調整后的榆林電網銷售電價表和輸配電價表分別見附件1和附件2。省電力公司與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榆林電網躉售電價每千瓦時相應降低0.07分,降低后的躉售電價為每千瓦時0.4346元。以上價格調整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二、相關要求
省內電網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次電價調整相關政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電價政策的監督檢查,在政策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
附件:1.榆林電網銷售電價表
2.2017-2019年榆林電網輸配電價表
陜西省物價局
2018年6月7日

責任編輯:仁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