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經信委:2018年度省調發電企業發電量調控目標預案
近日,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2018年度省調發電企業發電量調控目標預案的通知,內容如下:省電力公司、中央各發電集團公司山
近日,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2018年度省調發電企業發電量調控目標預案的通知,內容如下:

省電力公司、中央各發電集團公司山西分公司、晉能集團有限公司、格盟國際能源有限公司、同煤集團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山煤電(集團)公司發電分公司、省調各發電企業:
按照黨的十九大“堅持新發展理念,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和改進發電運行調節管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政策精神,結合全國、全省宏觀經濟運行態勢及我省電力行業發展狀況,編制了省調發電企業發電量調控目標預案,并與省發改委、山西能監辦、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進行了溝通完善?,F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2018年省調發電企業發電量調控目標預案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1月3日
附件:
2018年度省調發電企業發電量調控
目標預案
2017年,我省工業經濟運行處于艱難的調整期,盡管用電量同比增長10%以上,但全省用電市場仍處于需求不足的態勢。2018年,根據對全省電力市場供需情況的預測分析,預計省調用電量187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6.5%,加上外送合同電量150億千瓦時,全年預安排發電量2025億千瓦時。
一、2018年發電量預案分配原則
2018年發電量預案安排以全年基礎電量預案為主,臨時電量安排為補充。具體電量分配原則如下:
1. “發電、售電總量平衡”原則;
2. “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3. “電量資源配置市場化”原則;
4. “新能源發電消納優先”原則;
5. “機組容量排序、節能環保機組優先”原則。
二、2018年發電量安排預案
(一)基礎電量
1. 燃煤機組
(1)50-60萬千瓦級燃煤機組安排基礎利用小時為1800小時,30萬千瓦級燃煤機組安排基礎利用小時為1700小時,20萬千瓦級及以下燃煤機組安排基礎利用小時為1600小時。
(2)自備電廠機組基礎電量安排5500小時,其余電量通過電力直接交易解決。預安排電量94億千瓦時。
(3)為保障供熱,國陽新能、西山3#兩臺機組在供熱期臨時運行,僅安排供熱期發電量。
(4)參加2018年長協交易的發電機組不再安排基礎利用小時。
2. 為保障民生供暖,對燃煤供熱機組給予一定供熱電量。具體安排參照機組上年供熱量,按照1千瓦˙時(kW˙h)=3600000焦耳(J)的公式折算為發電量,對應機組利用小時超過基礎利用小時下限的給予100小時的供熱電量;背壓供熱機組僅供熱期運行,按照供熱期75%負荷率安排電量,背壓供熱機組不參與市場交易,電量不得轉讓;天然氣發電機組參照省發改委核定的核價利用小時及機組供熱面積等因素安排發電量,東山電廠、嘉節電廠安排3000小時,壽陽熱電安排4000小時,核價小時之內的其余電量通過市場交易方式優化。
3. 根據省政府對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的有關要求,2018年起未達超低排放要求的煤電機組不得運行,對承擔民生供熱任務需臨時運行的機組,應由各市經信委會同環保局提出意見,并經市政府同意方可臨時運行。因此,未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30萬千瓦以下供熱機組,參照地市政府允許臨時運行的意見,可在供熱期運行,供熱期結束后停機;其余未達超低排放要求的煤電機組一律不得運行,且發電量計劃不得轉讓,對申請列入2018年關停計劃的煤電機組,發電量計劃可以轉讓。
原則上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擬各市保留的30萬以下的供熱機組應改造為背壓機組。其余機組參照國家和我省關停淘汰標準,在“十三五”期間加快關停淘汰。
4. 水電機組按照資源條件和歷史均值安排發電總量,預安排30億千瓦時。風電機組和光伏機組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通知》(發改運行〔2017〕294號)文件精神安排基礎利用小時數,風電按照1900小時安排(其中1500小時為標桿價,400小時為市場交易價),光伏按照1400小時安排(其中1100小時為標桿價,300小時為市場交易價),預安排基礎發電量216億千瓦時,市場電量58億千瓦時(包含新投產風電機組和光伏機組)。鼓勵可再生能源機組通過市場方式爭取發電量,優先發電。
5. 煤層氣等其他發電機組按照機組歷史發電情況安排發電量,預安排10億千瓦時。
6. 2018年,預計省調新投火電機組容量100萬千瓦,預安排新機調試電量20億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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